【on.cc東網專訊】政府今日(16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土地註冊費用(修訂)規例》,調整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提供註冊服務的費用,將會調整費用的類別包括,文書(包括轉讓和按揭)的註冊;買賣協議的註冊;租契、租契協議,或續訂或退回租契的註冊;其他文書的註冊;以及將任何財產或其任何份額或權益的任何押記或按揭轉讓或移轉的文書的註冊。
《修訂規例》今日刊憲,將於下周三(21日)提交立法會。待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通過《修訂規例》後,新費用將分別於今年7月16日、明年7月1日及2027年7月1日分三個階段生效。
政府表示,上述五類費用已近30年沒有調整,目前的費用遠低於足以收回成本的水平。政府按既定機制和「用者自付」原則,檢討並調整有關費用,大致訂於整體上足以收回提供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為讓受影響各方逐步適應費用調整,建議在2025至2026財政年度、2026至2027財政年度以及2027至2028財政年度,分三個階段上調上述費用,每階段增幅大致為約15%至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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